发布日期:2024-08-01 05:14 点击次数:124
海报新闻记者 杜郑敏 济南报道
7月25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公布2024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四批)。
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2024年,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在全省持续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切实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7月25日,省市场监管局公开通报九条典型案例:
一、济南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济南大有米餐饮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实施经营过程控制案
2024年6月20日,济南市市场监管局对面向中小学校提供配餐服务的济南大有米餐饮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实施经营过程控制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经查,当事人未按规定实施经营过程控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7月2日,济南市市场监管局再次对当事人进行执法检查,当事人已改正违法行为。
在线设计师二、枣庄市薛城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山东天汇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并使用无标签标识的食品原料案
2024年4月29日,枣庄市薛城区市场监管局对山东天汇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并使用无标签标识的食品原料杂粮面(高粱面)的违法行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一项、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作出没收食品原料、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东营市利津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利津县汀罗顺通电动车配件部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案
2023年11月外包美工,利津县市场监管局对利津县汀罗镇顺通电动车配件部所销售的“凤凰牌”电动自行车进行监督抽检。经检验,该批次电动车的车速提示音、导线布线安装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利津县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没收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罚没款的行政处罚。
四、东营市河口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河口区孤岛成建生肉店经营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2024年6月,东营市河口区市场监管局对河口区孤岛成建生肉店经营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经营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且未按规定进行查验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的规定。
五、烟台市蓬莱区市场监管局查处烟台贵恒液化气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案
2024年6月28日,烟台市蓬莱区市场监管局对烟台贵恒液化气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2024年5月21日的充装记录中有59条记录无钢瓶二维码、编号、设备品种相关信息。经查,在线美工当事人存在未按照规定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六、济宁市鱼台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济宁互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案
2024年5月8日,济宁市鱼台县市场监管局对济宁互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没款的行政处罚。
该公司销售的“亮咖牌”规格型号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其车速限值、车速提示音、电气装置和反射器、照明和鸣号装置项目的检验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七、威海市乳山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威海新清源热能科技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从事特种设备生产活动、使用未办理使用登记、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案
2024年5月14日,乳山市市场监管局对威海新清源热能科技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从事特种设备生产活动、使用未办理使用登记、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在未取得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对山东某公司所有的一台蒸汽发生器进行维修,违法所得1.6万元。另查明该公司有操作人员驾驶无厂内叉车牌照的黄色叉车进行作业,违规使用上述叉车时间为2023年5月5日至案发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
八、聊城市莘县市场监管局查处马某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案
2024年4月,莘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马某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食品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因当事人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
当事人将过期白条鸡产品原包装袋拆除,更换装袋后重新标注生产日期。现场共查处涉案白条鸡10吨。莘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涉案白条鸡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当事人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白条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且货值金额较大,已涉嫌构成犯罪。
九、聊城市茌平区市场监管局查处茌平利民加油站破坏燃油加油机准确度案
2024年5月11日,聊城茌平区市场监管局对茌平区利民加油站破坏燃油加油机准确度的行为,依法作出没收加油机计控主板、通讯控制器、密钥、加油机监控电脑主机并处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于2023年2月29日改装了5台加油机上的10块计控主板,安装了通讯控制器外包美工,在加油机监控电脑上安装了加油站联网系统,使用该程序进行作弊,至案发日违法所得36.67万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构成破坏燃油加油机准确度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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